78岁鳏居老汉喜欢上一名40岁陪舞女。因为女子“答应他要一起过日子,却又不停地和其他男人来往”,愤怒的老汉错手打死了她,然后拿起菜刀向自己的脖子砍去……
2010年初的一个上午,78岁的冯老汉在沈阳市皇姑区百鸟公园散步,邂逅了40岁的陪舞女胥玲(化名)。冯老汉是吉林人,有两个儿子,“我老伴早就去世了,小儿子到沈阳打工并成家,我在家闲着没事给他带孩子。认识她之后,就喜欢上了,她想吃啥、想喝啥我都给她买,净挑好的给她……”
冯老汉也知道胥玲从事的职业,“她老带我去一个舞厅跳舞,那地方灯光昏暗暗的,哪是在跳舞啊……”
两人就这样“相好了”两年,“我真挺喜欢她,就想和她好好过日子,她让我把老家的房子卖了,我也答应了。”2011年12月24日,准备回家乡的老人去车站的途中接到胥玲的电话,“说有事商量,我就去她家了,刚到她就接个电话,挂了后直说不赶趟了,就把我推进洗手间锁里面了,不一会就来个男的。两人有说有笑的在屋里,一个多小时后走了。 ”
该男子走后,冯老汉以为胥玲能把自己放出来,并给自己一个解释,谁知紧接着又进来一个男的。待了一个多小时后才离开。
冯老汉此时气不打一处来,拼命地敲门,让胥玲把门打开,“她就直接问我家里的房子卖了没,我说没有呢。听完这话她就一个劲让我滚,见我不动弹,就从电视机后面拿出一把水果刀,威胁我走……”
伤心、失望、愤怒……冯老汉捞起旁边一个板凳,朝胥玲砸去……“我看她太阳穴冒血了,就想死就一起死吧。”冯老汉将被子盖在胥玲身上,然后翻出一瓶不知道什么药一口气全吞下了,又将吹风机的电线折断接上了电源,最后去厨房拿把菜刀,朝脖子上抹了两把,躺在了胥玲身边……
当晚,胥玲的同居男友回家发现情景不对报警。
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指控冯老汉,昨日上午,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“我真挺喜欢她,但是她连真名真姓都没告诉过我,我一心想把老家的房子卖了,来沈阳好好跟她过日子……”“考虑到案发前两人的关系、案发时的具体情节、案发后老人能够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做如实的供述,当庭表现也一直很好。而且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,75岁以上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。”老人的辩护律师表示。